高銓通運股份有限公司
5 筆裁罰公告 累計罰鍰 140,000 元
常見違規:勞基法第22條第2項(1次)、勞基法第30條第6項(1次)、勞基法第36條第1項(1次)、勞基法第38條第5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(1次)
裁罰公告明細
| 公告日 | 違反法條與內容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2026/01/13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114年府勞檢字1140329742號 |
20,000 元 |
| 2026/01/13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30條第6項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114年府勞檢字11403297421號 |
20,000 元 |
| 2026/01/13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114年府勞檢字11403297422號 |
20,000 元 |
| 2026/01/13 桃園市 |
勞基法第38條第5項 雇主未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,記載於本法第23條所定之勞工工資清冊,或未每年定期將上述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 114年府勞檢字11403297423號 |
20,000 元 |
| 2022/11/04 新竹縣 |
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 未置備勞工工資清;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;依前項更換班次時,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。但因工作特性或 特殊原因,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,得變更休息時間不… 111年府勞資字1113933993號 |
60,000 元 |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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