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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銓通運股份有限公司

5 筆裁罰公告  累計罰鍰 140,000 元

常見違規:勞基法第22條第2項(1次)、勞基法第30條第6項(1次)、勞基法第36條第1項(1次)、勞基法第38條第5項(1次)、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(1次)

裁罰公告明細
公告日違反法條與內容罰鍰
2026/01/13
桃園市
勞基法第22條第2項
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
114年府勞檢字1140329742號
20,000 元
2026/01/13
桃園市
勞基法第30條第6項
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
114年府勞檢字11403297421號
20,000 元
2026/01/13
桃園市
勞基法第36條第1項
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
114年府勞檢字11403297422號
20,000 元
2026/01/13
桃園市
勞基法第38條第5項
雇主未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,記載於本法第23條所定之勞工工資清冊,或未每年定期將上述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
114年府勞檢字11403297423號
20,000 元
2022/11/04
新竹縣
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;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
未置備勞工工資清;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;依前項更換班次時,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。但因工作特性或 特殊原因,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,得變更休息時間不…
111年府勞資字1113933993號
60,000 元
以上為勞動部公開之裁罰公告(資料來源), 由本站整理呈現,僅陳述公告內容、不構成對該事業單位現況的評價。裁罰為公告當時狀態,事業單位可能已完成改善或提起行政救濟; 同名事業單位請以處分字號確認。認為資料有誤請洽主管機關,或來信本站更正。